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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本票
一、定義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二、種類
銀行本票按支付方式不同分轉帳銀行本票和現金銀行本票。
三、業務特點
見票即付,信用度高,使用方便,可背書轉讓,但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不得背書轉讓;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個月;銀行本票可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申請人和收款人均須為個人);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四、適用范圍
單位或個人在同一交換票據交換區域內的商品交易和勞務費及其他需要支付的款項均可使用銀行本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