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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放款
我行根據信用證受益人的申請,以信用證項下的出口收匯款項作為第一還款來源,為其提供的用于出口貨物備料、生產和裝運等履約活動的短期融資。
辦理流程:
1、企業提交相應資料后,我行進行業務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落實授信項下擔保措施,并簽訂出口貿易融資合同。
2、我行查詢企業名錄和分類狀況,按照分類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融資放款。
3、信用證項下收匯后應及時歸還融資款。
溫馨提示:
融資額度:原則上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80%。
融資期限:一般為放款日至信用證有效期后一個月, 遠期信用證可按預期收匯時間核定,最長不超過6個月。
